随着汛期的临近,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汛期货船安全管理要求,旨在保障汛期货运安全。将详细阐述这些要求,帮助货船经营者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货船安全要求
一、船舶安全检查
- 汛期前,所有货船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船体、动力、导航、消防等方面的检查。
- 检查合格后,货船方可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合格证书》。
二、船舶配备
- 货船必须配备齐全、合格的救生设备、灭火器材、通讯设备、航海仪器等。

- 船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并熟悉船舶操作和应急处置程序。
三、船舶载重
- 货船载重不得超过船舶载重量限制。
- 超载货船将被禁止航行,并处以罚款。
航行安全要求
一、航道限制
- 汛期期间,部分航道可能因水位上涨或水流湍急而封闭或限制通行。
- 货船必须遵守航道管理部门发布的航行限制通告。
二、航行速度
- 汛期期间,货船航行速度应根据水位、流速等实际情况适当放慢。
- 超速航行将增加船舶失控和翻覆风险。
三、避风避浪
- 遇到强风大浪天气,货船应及时避风避浪。
- 在风浪较大的情况下,货船应减少航速或停航。
应急预案
一、应急演练
- 货船经营者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应急演练。
-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沉船、搁浅等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二、应急物资
- 货船上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等。
- 应急物资应放置在容易取用的位置。
三、应急通信
- 货船必须配备可靠的通讯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与外界联系。
- 船员应掌握应急通信程序,并熟悉应急联系方式。
四、应急救援
- 发生紧急情况时,货船经营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救援。
- 船员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紧急情况,确保人员安全。
五、违规处罚
- 违反汛期货船安全管理要求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
-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货船经营者和船员应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准备。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汛期货运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