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期(到期日)以特定价格(行权价)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到期结算价是指期权到期时标的资产的收盘价。
子 1:到期结算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关系
到期结算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期权持有人是否行权。
- 实值期权(In-the-Money):当到期结算价高于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或低于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时,期权为实值期权。此时,行权期权并行使对应权利是可以获利的。

- 平值期权(At-the-Money):当到期结算价等于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时,期权为平值期权。此时,行权期权并无获利空间。
- 虚值期权(Out-of-the-Money):当到期结算价低于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或高于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时,期权为虚值期权。此时,行权期权并无获利空间,期权价值归零。
子 2:到期结算价与收盘价的关系
到期结算价通常与标的资产的收盘价一致,但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差异。
- 常规合约:对于大多数标准化期权合约,到期结算价由期权交易所根据标的资产的收盘价确定。
- 现金结算合约:一些期权合约以现金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到期结算价等于标的资产收盘价的现值,而不是现货价格。
- 异常情况:在极少数情况下,由于市场异常或纠纷,期权交易所可能会根据其他指标(例如加权平均价)设定到期结算价。
子 3:到期结算价对期权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影响
到期结算价对期权持有人和发行人的影响如下:
- 期权持有者:如果期权到期时为实值期权,期权持有人可以行权并获利。反之,如果期权到期时为虚值期权,期权持有人将损失全部溢价。
- 期权发行人:如果期权到期时为虚值期权,期权发行人将保留全部溢价。反之,如果期权到期时为实值期权,期权发行人在行权的情况下需要履行相应义务,可能产生损失。
到期结算价是期权交易的关键因素,它决定了期权持有人是否行权并获利,以及期权发行人的义务和风险。理解到期结算价与行权价和收盘价之间的关系对于期权交易者制定明智的交易决策至关重要。